一、检查内容
各有关单位主要自查自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涉密人员管理情况、涉密载体管理情况和是否违规刊登、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等。
二、检查方法
在校党委保密委统一组织指导下,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6日前到党政办103室领取《保密自查自评表》,并于6月13日前报送自查自评结果。
有关职能部门 | 有关教学实体 |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 机械工程学院 |
党委组织部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党委宣传部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校务部 | 外语学院 |
教务部 | 管理学院 |
研究生院 |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光电技术研究院) |
科研院 | 数学学院 |
财务部 |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
总务部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国际事务部 | 继续教育学院 |
档案馆 |
四、督察整改
根据自查自评情况,由校保密委领导带队于6月18日-6月20日进行现场督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组织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保密管理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认真组织本单位自查自评。
2.提高保密认识。各有关单位要通过这次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掌握保密防范知识,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3.强化结果运用。本次自查自评结果纳入学校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存在失泄密隐患的单位进行通报。
联系电话:范仁庆,62901069;董功攀,62901028。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