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2018-06-04

   一、检查内容

各有关单位主要自查自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涉密人员管理情况、涉密载体管理情况和是否违规刊登、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等。

二、检查方法

在校党委保密委统一组织指导下,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66日前到党政办103室领取《保密自查自评表》,并于613日前报送自查自评结果。

 三、检查范围

有关职能部门

有关教学实体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机械工程学院

党委组织部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党委宣传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化学与化工学院

校务部

外语学院

教务部

管理学院

研究生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光电技术研究院)

科研院

数学学院

财务部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总务部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国际事务部

继续教育学院

档案馆


四、督察整改

 根据自查自评情况,由校保密委领导带队于618-620日进行现场督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组织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保密管理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认真组织本单位自查自评。

2.提高保密认识。各有关单位要通过这次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掌握保密防范知识,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3.强化结果运用。本次自查自评结果纳入学校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存在失泄密隐患的单位进行通报。

联系电话:范仁庆,62901069;董功攀,62901028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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