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校内各单位要深化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
本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是校舍、食品卫生、消防、危化品、水电气安全等方面。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6月1日-6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整理汇总后报送校务部保卫办公室。
(二)学校抽查(6月21日-6月25日)
学校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内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此次安全检查的重要意义,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检查中要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上报和整改。
(三)宣传教育,增强实效。各单位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本单位师生的安全意识。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档报校务部保卫办公室。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62901922
校务部 总务部 教务部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