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期完成规划与制度建设的通知

2016-11-29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各单位请于年底前完成本单位规范与制度建设工作。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学院请于年底前完成本学院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学院的“十三五”规划须经学院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备案。

    二、制度建设工作。各单位请于年底前完成本单位制度建设工作,包括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下发的校级文件和部门内部管理文件。

    (1)新制定的和新修订的校级文件须经过所在单位部务会讨论,并提交给校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前期已经发布的文件不需要重新上会;前期已由校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反馈修改意见的文件,请按照意见修改后提交上会;前期未提交审核的文件,请提交校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审核之后上会。

    (2)新制定的和新修订的部门(学院)内部文件须经所在单位部务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之后发布。其中,讨论学院重大事项的文件(如《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须经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在此基础上,各学院须将本学院正式发布的文件汇编成《学院制度汇编》,并将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校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规划与制度建设工作,确保工作按期按质完成。规划与制度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各二级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成山 联系电话: 62901391

    电子邮箱:chengshan0209@163.com

  

  

校务

20161129